关于标养试块超过28天未送检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超过28天未送检的直接处理方式
-
回弹检测
若试块超过28天未送检,通常需进行回弹检测。回弹检测是通过敲击混凝土表面,根据回弹值估算混凝土强度的方法,可作为补充检测手段。
-
重新取样
部分情况下,可补送一组标养试块(如推迟2天制作并调整报告日期)或同条件养护试块(需满足600℃累积温度且天数在14-90天之间)。
二、责任与后果
-
报告有效性 :超过28天的试块一般不能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需通过上述替代方法处理。
-
责任承担 :若因管理疏忽导致超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如返工或赔偿。
三、规范要求与建议
-
送检时间
标准养护试块需在28天时送检,可提前3天但不超过28天;同条件养护试块从混凝土浇筑开始计温,达到600℃时送检,养护期不少于14天。
-
流程规范
送检时需填写完整表格并签字,确保送检日期与实际制作日期一致。
-
沟通与记录
若因特殊原因超期,应及时与送检单位沟通,提供书面申请说明情况,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特殊情况处理
-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超期,可申请延期检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
费用承担 :重新取样或回弹检测可能产生额外费用,需提前预算。
建议优先通过回弹检测或重新取样解决问题,同时加强试块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