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渗试块超期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超期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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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抗渗试块 :若为普通混凝土抗渗试块且未超过90天,可联系检测机构协商是否接受补做或按实际龄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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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渗试块(如P6、P8) :若为抗渗混凝土试块且未超过90天,可申请延期检测;若超过90天,通常需补做。
二、具体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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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商
首先联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说明试块超期的原因(如不可抗力、管理疏忽等),请求是否接受补做或按实际龄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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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制作试块
若检测机构拒绝接受超期试块,需按规范重新制作试块,并确保按标准养护。重新制作的试块应与原试块同配比、同期养护,且需在报告中明确标注实际测试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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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
若因特殊原因(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导致超期,可向检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检测机构需评估可行性后决定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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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后果
若试块因损坏或失去检验意义,需承担相应责任(如返工、赔偿等)。若因检测机构过错导致超期,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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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抗渗试块应在成型后28-90天内检测完毕,超过此期限可能影响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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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操作 :补做试块时需严格按规范操作,确保养护条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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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留存 :与检测机构的沟通记录、延期申请及补做方案应妥善留存,以备后续查。
四、补充说明
若试块已失效且无法补做,可能需通过现场实体检测(如渗透试验)评估实际抗渗性能,但此类检测成本较高且结果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