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生育津贴政策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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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2月起,新疆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简化了以往需经用人单位中转的流程,提高了资金领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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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合并发放
生育津贴将按月与职工工资合并发放至工资卡,直至产假结束。若津贴金额高于实际工资,多余部分将返还给职工。
二、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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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text{30}} \times \text{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
计发天数 :根据妊娠周数确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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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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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16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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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6-28周: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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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或超过28周终止: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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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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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全额补足差额;若高于生育津贴,则按实际工资发放,但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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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旨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2025年新疆生育津贴通过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的方式按月支付,且与工资合并发放,进一步优化了生育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