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关于生育津贴申请的相关政策规定,2025年青海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常规申请期限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若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结束后1年内未依法申报,职工可凭相关材料自行向当地社保部门申领。
二、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客观原因终止,或无正当理由未发放生育假工资,职工可在生育结束后1年内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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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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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提交《生育津贴申领表》、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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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津贴将按月发放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终止妊娠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建议职工生育后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申领事宜,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