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没有“小药钱”是因为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报销住院、门诊大病等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小药费用通常由个人账户或自费承担,部分地区通过门诊共济改革扩大报销范围,但并非所有小药都能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遵循“保基本”原则,优先覆盖大病、重病和高额医疗支出。普通感冒药、非处方药等小药费用一般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需通过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部分城市试点门诊共济政策,允许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小药,或对慢性病常用药提供一定报销,但具体政策因地而异。
医保基金有限,需平衡公平与效率。若将小药全面纳入报销,可能导致基金透支,影响大病保障能力。个人可通过合理使用医保账户、关注地方补充保险(如“惠民保”)或企业补充医疗,减轻小药费用负担。
未来随着医保改革深化,更多常见病用药可能逐步纳入报销,但现阶段仍需理性看待医保功能,重点保障大额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