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西藏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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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凡符合《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顺产6000元,剖宫产8000元,以上费用含产前检查费。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用在上述包干标准基础上增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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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享受120天的生育津贴(含产前休假15天),在此基础上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一个增加15天、两个及以上婴儿存活4个月及以上的增加30天。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情形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累加计算。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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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津贴: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生育,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津贴。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15天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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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生育发放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全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职工生育期间意外终止妊娠的享受生育津贴,并以包干形式发放生育津贴。怀孕2个月以下的享受20天生育津贴1200元、怀孕2至4个月享受30天生育津贴3000元、怀孕4个月以上享受50天生育津贴4000元、宫外孕及葡萄胎终止妊娠享受50天生育津贴6000元。
西藏自治区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护理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四个方面的内容。这些津贴和补助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其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