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取证要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核心证据收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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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异常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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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旅游产品报价与市场正常价、成本价,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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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行程中所有涉及价格的书面材料(如合同、宣传资料、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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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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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导游或旅行社发布的广告、网页内容,重点关注“低于成本价”“政府补贴”等宣传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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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录音、视频记录导游对行程、购物项目的虚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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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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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导游强制游客购买商品、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现场证据(如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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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购物小票、合同中的“强制消费”条款或导游的威胁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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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性取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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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协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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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旅游合同是否由旅行社盖章,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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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旅行社与购物店之间的回扣协议、利益输送证据(如现金交易、私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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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账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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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旅行社、导游的银行流水、佣金收入记录,追踪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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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存在“以购物补团费”“人头费”等隐蔽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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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证言与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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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询问游客购物的主观意愿,记录导游诱导消费的过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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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游客提供的录音、视频作为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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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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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尽量在投诉或调查前收集证据,避免因证据灭失影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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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性 :证据需与《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中的“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构成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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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性 :涉及多部门时,主动提供财务、合同等材料,配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
通过以上要点,可系统梳理“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证据,为后续处罚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