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满12个月,符合生育政策
根据2025年湖南省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领取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素:
一、基本条件
-
参保缴费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
长沙市特别规定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
-
-
生育政策合规性
-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湖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或未婚先孕等违规生育不可申领。
二、其他补充条件
-
户籍与社保要求
- 需具有湖南省城镇户籍,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湖南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
生育方式与医疗机构要求
- 需在依法设置的医疗机构(含产科、妇科)生产或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等)。
三、特殊情形说明
-
流产相关 :
-
妊娠3个月(含)以上流产按1.5个月津贴计算;
-
妊娠不足3个月流产按1个月津贴计算。
-
-
难产、晚育等附加津贴 :
-
难产增加半个月津贴;
-
晚育(如25岁以上)增加1个月津贴;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
-
四、申领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社保卡、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长沙市具体规定,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