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关于高温津贴的最新政策,高温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周期
高温津贴的发放周期为 每年6月、7月、8月、9月 ,共 4个月 。用人单位需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发放。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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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 不低于300元 ,随同工资一并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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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 不低于200元 ,同样按月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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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选择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发津贴,则需根据35℃以上高温天气作业天数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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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应纳入劳动者工资总额,并依法申报纳税。
以上政策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