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医保跨省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费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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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若选择门诊观察,每日最多报销30元,年报销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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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报销比例50%,对特定重大疾病(如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提供额外保障。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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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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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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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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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特殊说明 :
- 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至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统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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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新农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急诊、门诊、住院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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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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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实际报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