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最新政策,生产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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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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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期限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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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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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多胞胎/流产:分别增加15/15/25/42/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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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最高可达143天(如顺产+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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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计发基数}{30} \times 计发天数
$$例如:某企业人均月工资5000元,女职工休产假90天,则津贴为: $$
\frac{5000}{30} \times 90 = 15000 \text{元}
$$。
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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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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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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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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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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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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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与护理假津贴按月发放,通常与工资同步发放。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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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 :2025年取消30天晚育津贴,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6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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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室外作业)或2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4年调整结果,确保与国家及省级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