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9日起实施的福建省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 ,而非按月发放。具体流程为:
-
用人单位需先垫付生育津贴;
-
产假结束后,通过社保或税务部门一次性结算并支付给职工。
二、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则按实际金额发放;
-
若低于标准,则按生育津贴全额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属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性收入,与产假天数无关。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158天,则每月发放金额约为8000元,直至产假结束。
-
政策调整影响
2024年政策中提到的“按月发放”可能属于早期政策表述,2025年新政策已明确改为“一次性发放”,以简化流程并提升保障效率。
2025年福建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已调整为 一次性发放 ,发放时间通常在产假结束后的次月,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