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欺骗消费者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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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的认定
包括虚假宣传、隐瞒商品缺陷、以次充好等情形。例如,商家通过广告或服务条款故意隐瞒商品缺陷,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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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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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赔偿:若实际损失超过购买金额的三倍,则按实际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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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赔偿额:不足五百元时,按五百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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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法规
若涉及虚假广告,还可能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需承担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维权建议: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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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者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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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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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主张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