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地区的护理津贴涵盖范围主要包括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等。以下是具体的补贴标准和对象:
护理津贴涵盖范围
-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州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分类救助,包括物质帮助。
- 特困老年人: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分散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包括物质帮助。
补贴标准
-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不少于150元/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关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