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2%
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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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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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82%
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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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65%
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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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55%
起付线:700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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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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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办理了转诊,可按参保地比例报销(如省内先自付10%,省外先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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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直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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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各级医院起付线金额不同,例如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等,超过起付线后才能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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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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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60岁以上老年人中,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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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实际报销比例请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