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是否属于“自负”需要结合具体支付情形和医保政策来分析:
一、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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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如工资中个人部分的8%)和单位缴费的划入部分,属于个人账户的统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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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用于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需自付的部分,包括门诊自费、药店购药、部分医疗器械等。
二、与“自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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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的定义
自费是指完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如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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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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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保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但医保个人账户本身是独立账户,其支付不直接减少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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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超出部分需自费,但此时已使用的医保统筹基金部分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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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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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属于自费 ,而是医保基金与个人按比例分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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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超出部分需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