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青海省西宁市的政策规定,护理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申请主体和具体情况准备,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男方申请护理津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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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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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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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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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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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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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若配偶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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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若涉及生育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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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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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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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护理假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西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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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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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育登记表》、出院小结、出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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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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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护理津贴打入单位账户,由单位支付给男职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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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确保配偶已办理生育登记且生育保险连续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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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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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西宁社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西宁本地政策文件及社保经办机构要求,2025年政策延续了这一框架,但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