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互助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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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至封顶线内的“自付一”部分,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2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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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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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每次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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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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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内40%(最高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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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00000元60%(最高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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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150000元80%(最高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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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包括手术费、药品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需符合医保目录及互助保险条款。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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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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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提交住院或门诊相关材料(如发票、住院清单、疾病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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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需绑定参保信息,确保手机号与参保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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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结算
- 系统审核通过后,互助金将直接打入指定银行卡,一般需3个工作日到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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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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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补助需在出院后120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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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补助需在180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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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需在伤残认定等级证明出具后180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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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必备文件包括身份证、互助金发票、住院清单、疾病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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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劳模和特困职工报销比例提高至25%。
四、其他险种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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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自费医疗互助保 :2023年新推出的补充保险,可报销医保外个人自费部分,最高100万元,无既往病史限制,年缴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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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报销75%,年累计最高40万元。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