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日喀则市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护理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护理津贴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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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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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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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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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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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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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单》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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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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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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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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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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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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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护理津贴申请材料(非生育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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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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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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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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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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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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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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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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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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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原件及门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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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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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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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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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事故或工伤认定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具体以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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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职工申领时无需重复提交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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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护理津贴(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