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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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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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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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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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市属)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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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省属)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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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定群体实施倾斜支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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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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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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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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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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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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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费用超过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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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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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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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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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30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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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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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按60%定额资助,起付标准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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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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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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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优惠 :住院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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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总筹资不低于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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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比例 :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以上政策综合了河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安排与地方差异化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