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关于延迟退休及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政策,非京籍人员在北京办理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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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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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3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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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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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年限不足,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但需满足上述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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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部分政策文件提到“实际缴费满10年”的表述,但结合延迟退休背景,实际执行中可能以累计缴费年限为准,且可能随政策调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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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可能性
- 目前(2025年)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缴费年限为现行标准,但延迟退休可能推动这一年限上调至30年/25年,需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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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补缴机会可能减少,且补缴成本增加,建议尽早规划缴费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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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 延迟退休政策允许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最多延迟3年退休,但需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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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累计缴纳医保满30年(男)或25年(女),且连续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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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人员 :若未在北京累计缴费满10年,需先办理养老退休,再参保并缴费满10年以上。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自查缴费年限,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退休规划,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