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4年社保补缴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补缴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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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养老保险补缴
支持用2024年缴费基数补缴2018年前的养老保险,且不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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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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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1年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选当年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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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继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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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缴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一次性补缴。
二、补缴条件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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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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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60周岁及以上)或10年(70周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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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补缴需符合当地具体条件,如长春市要求2011年7月前建立劳动关系且工作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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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补缴
- 2024年6月15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需在2024年底前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养老金计发。
三、补缴标准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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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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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个人缴费基数可选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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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发系数调整为1.4%(累计缴费超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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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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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按社平60%-300%缴费,年缴费额在5364.96元(社平60%)至8941.56元(社平1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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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长春市)允许选择社平110%或120%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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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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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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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补缴需通过行政审批程序,材料审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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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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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金计发基数按实际缴费工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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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保缴费新规及地方执行细则,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尽早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