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或转居民医保
针对职工医保未缴满20年且已到退休年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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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可选择由用人单位或个人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保费。补缴费用计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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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向社保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及补缴申请,提供退休证、身份证等材料。
二、继续缴费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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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以退休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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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缴费期间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缴费满20年后按月领取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三、转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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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无法一次性补缴或不愿继续缴费的退休人员,可选择转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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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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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医保后,之前缴纳的职工医保年限将清零,需从2025年(或当地规定时间)开始连续缴纳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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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为每年缴费制,断缴将失去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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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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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需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完成补缴,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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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补缴基数、比例及年限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医疗保障需求,结合上述三种方式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