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东莞市最新政策,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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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东莞市户籍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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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60周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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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等级要求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39—2013)评定为1-3级的失能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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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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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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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人均家庭财产低于低保标准1.5倍)或低收入家庭(人均家庭财产低于低保标准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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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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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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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失能(1级):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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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失能(2级):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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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3级):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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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标准补贴
符合《残疾人证》标准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在基础补贴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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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再增加100元(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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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再增加200元(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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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再增加300元(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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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补贴的衔接
若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补贴,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贴。
三、申请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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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提交《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残疾人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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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等级变化时,应及时申请调整补贴。
四、其他说明
- 2025年1月的低保、特困等家庭补贴名单可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经济困难、失能等级及残疾状况,确保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