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公司医保减员需由单位办理,个人无法自行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单位减员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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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需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包括医保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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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仅用人单位具备办理医保减员的资格,个人无权单独申请减员。
二、单位办理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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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服务平台(如“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厅)提交《参保人员减少变化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部分地区需在系统中选择“参保人员减员申报”功能,填写人员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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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至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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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绝办理 :若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个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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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错误 :若因单位信息错误导致减员失败,需先通过单位更正信息,再重新办理。
总结
医保减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个人无法单独操作。若遇到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建议通过劳动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