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社会保险管理相关规定,社保减员的办理时间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办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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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前必须完成
社保增员、减员手续需在每月15日前向社保部门申报办理,超过15号将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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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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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15号,需在次月1-15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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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职人员当月未办理减员,次月需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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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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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生效时间 :通常为办理成功的次月1日生效,即“减员成功→次月1日起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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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北京等地区明确为25日前办理的减员次月生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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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超过15号未办理减员可能导致企业仍需为离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费用,增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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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办理减员需提交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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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不同,例如北京地区明确区分月初和月中办理的生效时间。
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尽快办理减员手续,确保社保状态及时更新,避免因操作延误引发纠纷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