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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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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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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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即个人缴费部分)需满足:男性≥10年,女性≥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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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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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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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55周岁
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缴费年限,需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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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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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缴费年限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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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 一次性补缴 或 按月延续缴费 至达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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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按退休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通常为职工医保一档的8.2%(含住院统筹5.2%、门诊统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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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的计算
- 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如单位缴费年限)共同构成累计缴费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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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职工医保相同,但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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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等特殊情形,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温州市地方规定,确保参保人员退休后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