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江苏盐城市的医保制度始于 1999年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施医保缴费。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虽然具体开始缴费的时间没有明确提到,但可以推测是在1999年之后,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而逐步推广实施的。盐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江苏盐城市的医保制度从1999年开始实施,并逐步覆盖了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