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确实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调整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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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 24,3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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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标准提升至 4,879元 ,适用于各类参保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60%-300%的缴费档次,对应月缴费金额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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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档 :975.8元(按下限4,879元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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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档 :4,879.2元(按上限24,396元的300%计算)。
三、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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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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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原标准缴费的职工,月缴费金额提高了约70-80元(如最低档从898.8元增至9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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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档缴费金额提高约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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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调整后需补缴2024年1-9月的差额部分,但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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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上海、北京)基数涨幅更高,但江苏省整体涨幅在5%-1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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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调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