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及厦门市的相关政策,男性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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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男性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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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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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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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生育,需为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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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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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缴费期间中断(如欠缴、补缴),需补缴满12个月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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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若配偶因流产生育,男职工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2000元),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所需材料
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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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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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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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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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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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单位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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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计算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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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签字确认后,补贴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政策及地方性规定,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