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其内涵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心价值与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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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价值追求的体现
人民安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和价值的核心要义的延伸,强调安全问题最终要服务于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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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性质与宗旨的必然要求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将人民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体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执政理念。
二、基本内涵与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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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的直接表述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意味着国家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定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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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宗旨,并规定国家需"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法律手段夯实群众基础。
三、实践意义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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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的核心地位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政治安全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基础,通过维护政权稳定、意识形态安全等保障人民免受政治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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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人民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只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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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安全的依托
通过促进国际安全,为国内人民创造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形成"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历史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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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经验 :历史证明,忽视人民安全会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迭,如战争、动乱等都会直接危害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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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意义 :在新时代背景下,坚持这一宗旨有助于凝聚民心、汇聚力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不仅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