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生育津贴原则上应该发放给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尽管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的生育津贴主要以单位转发为主,医保部门经核实审批后先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发给个人,但国家医保局已经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从而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看,生育津贴应当发放给个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发放生育津贴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