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原单位医保停缴但新单位无法缴纳社保,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一、原单位未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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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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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机构办理离职减员手续,提交离职证明并完成社保减员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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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单位拒绝办理,可收集离职协议、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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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二、新单位未依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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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
确保与新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核实新单位是否具备参保资格(如营业执照、用工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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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参保
新单位应在用工次月开始参保,若因系统延迟或审核问题未自动参保,需联系当地社保局补缴。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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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 :若跨地区流动,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转入地医保局审核通过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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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需重新参保并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部分地区特殊政策可能缩短至3个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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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限制 :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且未补缴的,通常无法追回断缴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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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影响 :断缴可能影响购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建议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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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保留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离职证明等材料,便于维权。
若问题仍未解决,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或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