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需要满足一系列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一、机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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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必须取得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确保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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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诊疗专业核准
需取得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医疗美容科等专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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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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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张美容床至少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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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5名医生,其中1名5年以上美容外科经验且职称达副主任医师以上,1名5年以上皮肤科经验且职称达副主任医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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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5名护士,1名护士职称达护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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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生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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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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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需包含医疗美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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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刀医师需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或省级备案资质,美容外科项目需6年以上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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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与经验
- 需通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从事相关临床工作1年以上。
三、护士资质要求
- 持有《护士执业证》,从事医美临床护理满2年或经专业培训满6个月。
四、设备与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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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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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需有《药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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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流程、感染控制、投诉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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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风险手术需主刀医师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以上资质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确认,消费者可通过“全国医疗机构查询”及“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平台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