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社保转移到浙江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 :
- 参保人员需要先在原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由原单位进行减员处理。
- 原参保地社保局开具转移凭证 :
- 参保人员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或社保局)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转移凭证。
- 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参保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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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携带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凭证等材料,前往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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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缴费,直接将材料交到参保人准备缴费的劳动部门;如果有新单位,则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
- 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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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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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会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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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局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 社保卡的使用 :
- 社保卡已实现全国通用,参保人员可以在新就业地继续使用社保卡进行就医和享受相关待遇。
建议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先拨打12333或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