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北京市最新生育政策,生育假总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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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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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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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延长生育假
- 自2025年2月18日起,北京市将生育假延长60天,与基础产假合并计算,总时长为 158天 (98天+60天)。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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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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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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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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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 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5个工作日育儿假,可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分配,但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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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生育津贴=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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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为15天,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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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经单位同意,可申请增加1-3个月假期。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18日起施行,适用于符合北京市生育条件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