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的识别程序通常包含以下核心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整体框架一致:
一、初步筛选(风险线索发现)
通过以下方式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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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自主申报 :农户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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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筛查预警 :教育、医疗、住建等部门提供数据异常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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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排查 :村组干部定期走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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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 :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
二、村级申报与入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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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提交申请 :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签署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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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 :村组干部与驻村干部“两人同行”采集信息,录入系统。
三、村级初选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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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等对入户对象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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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在村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四、乡级审核与部门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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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联合审核 :乡镇组织住建、医疗等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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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比对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相关部门(如税务、社保)核实家庭财产、收入等数据。
五、县级审批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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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综合评估后,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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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在乡镇、村两级公告监测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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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 :将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档案。
六、动态管理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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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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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突发事件导致风险变化时,及时调整监测名单。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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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环节原则上仅限村级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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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与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识别。
以上流程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等政策文件制定,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