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府文件,监测对象识别中不纳入的情形可分为以下几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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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为公职人员
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等,因其收入来源稳定且高于一般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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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拥有稳定收入来源
如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连续十年以上稳定收入者(军烈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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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达标
持有商品房、高档车辆(超5万元)、大量现金资产或金融资产(如基金、股票)。
二、家庭结构特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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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担任村“三委”干部并领取薪酬
因其收入与职务直接相关,不属于贫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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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或套取帮扶资金
如为获取补贴而虚假分户、迁入空挂人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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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服刑、失踪人员
因无法共享家庭开支或收入,或长期脱离家庭经济活动。
三、家庭行为异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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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就业或劳动生产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却拒不就业,或长期从事非生产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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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如赌博、吸毒、长期参与邪教活动等,且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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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费或奢侈行为
包括自费出国留学、购买奢侈品、频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四、其他不纳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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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财产或提供虚假信息
如故意隐瞒收入、财产变动,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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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无人居住或人户分离
家庭长期无人居住但未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或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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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豁免
如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烈士遗属等符合国家专项救助政策的群体。
总结
监测对象识别需结合家庭经济、结构、行为等多维度因素,通过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认定。若发现特殊情况,可启动村级民主评议机制调整监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