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纳入的五个步骤
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的五个程序分别是实行“村(社)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
- 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农户授权后,乡镇(街道)民政办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 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 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审核。
- 乡镇(街道)联合审核。组织镇行业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示5天。
- 区级审定。区级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审核,经核验后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反馈到镇,将审定的监测对象名单在各自行政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