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已扩大至全国31个省(区、市),并实现跨省共济。具体内容如下:
一、共济范围扩大
-
人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及结亲户。
-
地域限制
不再受统筹区限制,即使共济人与被共济人不在同一地州市,只要双方均参加新疆职工医保,即可实现资金跨省转移使用。
二、资金使用规则
-
资金性质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使用,不可用于医保报销待遇。
-
操作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异地参保的近亲属转账,实现资金划转。
-
报销规则
被共济人就医报销仍按其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个人账户资金仅用于支付其个人自付部分。
三、其他说明
-
政策实施时间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跨省共济,具体分批启动时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
注意事项 :医保账户不可共用,仅限资金转移,不涉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
以上政策体现了新疆医保制度对家庭医疗互助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扩大共济范围和突破地域限制,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