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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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包括参保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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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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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如自费药品、起付线以上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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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部分,报销需通过医保统筹账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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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限制
仅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报销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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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授权近亲属共享账户资金。需在医保平台办理授权手续,绑定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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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与药店购药
- 支持直接支付门诊费用或到定点药店购药。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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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求
- 所有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定点医疗机构资质要求,违规操作可能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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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 他人冒用医保卡属于骗保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失去医保资格。
四、政策依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上述情形,体现了医保制度对家庭医疗需求的保障升级。
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为家人支付医疗费用,但需注意账户使用范围及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