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省医疗保障政策,南平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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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南平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市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按南平医保政策报销,无需重复备案或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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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持社保卡可直接刷卡结算,但需确保该医疗机构已开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功能。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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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异地备案”小程序)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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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目前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超期需重新备案。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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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处理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费用需自费结算,住院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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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要求
若需在非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转诊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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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限制 :医保卡本身不可跨省使用,但随本人转移的医保关系可随人转移(需待新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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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直接结算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具体以南平医保目录为准。
南平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