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工作满十年且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员工,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
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其他特殊情形
包括:
-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
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距退休不足十年等。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 赔偿金=经济补偿×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其他相关说明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提前退休条件 :
仅适用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工致残并经过劳动鉴定确认的职工。
四、维权建议
若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等理由辞退,可主张: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支付赔偿金(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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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仲裁或诉讼。
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以便在争议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