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辽源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
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2025年吉林辽源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和情形: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学习的人员。异地生育人员也参照此类人员执行。
- 备案材料:需提供居住地户籍、取得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物业证明)、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 备案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吉事办或省医保服务大厅提交备案材料办理跨省或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备案材料的省直退休人员,可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承诺制自助备案。
-
转诊转院和急诊人员:
- 范围: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参保地以外治疗的省直参保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参保地以外急诊治疗或抢救的省直参保人员。
- 备案材料:具有转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等。
- 备案方式:具有转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
其他外出就医人员:
- 范围: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其他外出就医省直参保人员。
- 备案方式:无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待遇
-
异地普通门诊待遇:
- 省直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含公补及门诊统筹待遇)可直接按参保地有关待遇给付。
-
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
- 省直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已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有异地就医备案或至省内县域就医的可申请慢特病定点变更,变更后享受参保地待遇支付比例。
- 未办理定点变更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异地特药待遇:
- 省直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已办理门诊特药认定的,有异地就医备案或至省内县域就医的可申请特药定点变更,变更后享受参保地待遇支付比例。
- 未办理定点变更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首次使用特药但未办理特药备案的,可补充备案。
-
异地住院: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或在省内县域就医:享受参保地待遇支付比例。
- 转诊或急诊备案: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 其他情形: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备案衔接
- 直接结算: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办理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手工报销:结算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其他事项
- 待遇衔接: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后,发现待遇支付错误的,可通过在原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办理退费重新结算或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的方式解决。
如有其他医保问题,可拨打参保地区号+1239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