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大同市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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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直接报销,无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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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直接按大同市医保政策结算。
二、特殊人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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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省外常住6个月以上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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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本地同级别机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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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部门官方渠道(如“掌上办”APP、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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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备案成功且处于正常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就医时无需垫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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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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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前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备案或比例差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山西省医保改革成果,确保职工在省内跨市就医时享受便捷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