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了以下调整和优化,旨在扩大覆盖范围并提高保障水平:
一、参保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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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保障
自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可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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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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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个体参保人员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的捆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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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人员可继续缴费享受待遇,未参保者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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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标准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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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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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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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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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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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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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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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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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2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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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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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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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不满4个月500元,满4个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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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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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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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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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难产/多胞胎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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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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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与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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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知》施行后12个月内的“两类人员”,需连续参保满12个月后再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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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人员缴费满12个月即可享受待遇,未参保者待遇转移至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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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与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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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等级不同存在波动,例如成都市三甲医院剖宫产可达7500元,二甲医院顺产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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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州)完成政策调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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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补贴,进一步减轻了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四川省对生育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