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医保政策,新生儿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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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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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部分按40%比例报销,年最高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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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元部分需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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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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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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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85%(具体档次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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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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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
- 重大疾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无起付限制,报销比例75%。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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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新生儿 :备案后异地就医按成都政策执行,使用备案地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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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含转诊、急诊等):报销比例在本地标准基础上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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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备案不符 :报销比例同样降低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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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800元,超过部分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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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每年最高报销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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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适用 :异地就医按备案地医保目录执行,即使就医地政策更优。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按最高标准报销。具体操作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12345”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