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二档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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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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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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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5%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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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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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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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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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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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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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每人每年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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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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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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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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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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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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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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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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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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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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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 :二档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55%,未成年人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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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 :一档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仍为50%,二档为5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