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抗结核治疗
- 早期规范用药:确诊后立即启动三联或四联抗结核治疗(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疗程通常6-9个月。近年研究显示,6个月疗程已能取得满意疗效。
- 强化治疗原则:遵循"早期、规律、足量、联合、全程"原则,确保药物浓度达标并减少耐药性。
2. 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 在抗结核治疗基础上,早期加用泼尼松(1mg/kg/d)或地塞米松,可显著改善症状、降低缩窄性心包炎发生率约50%。激素治疗需持续4-6周后逐步减量。
3. 手术治疗指征
- 紧急手术:出现心脏压塞(静脉压持续升高、低血压)需立即心包穿刺引流。
- 择期手术:确诊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增厚钙化、体循环淤血)且药物治疗无效时,需行心包切除术。最佳手术时机为抗结核治疗4-6周后。
4. 特殊情况处理
- 大量积液:反复穿刺抽液或置管引流,同时局部注射抗结核药物。
- 耐药病例:根据药敏试验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延长疗程至12个月。
治疗时机强调:早期干预(确诊后72小时内启动治疗)可显著改善预后,延误治疗者缩窄性心包炎发生率增加3倍。建议治疗期间每月监测肝肾功能和胸部CT,评估疗效及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