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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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超过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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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累计缴费年限中,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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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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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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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年龄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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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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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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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按每年120元标准补缴至满15年,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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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影响
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会导致医保待遇暂停,但其他社保项目(如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不受影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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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可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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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补缴时按退休时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费用。
上海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门槛,但需同时满足实际缴费年限和达到退休年龄的条件。